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考試依據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初級、中級自1993年起實行考試制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20〕1號)文件的精神,自2020年起,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考試。。
二、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設《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個科目,題型均為客觀題!督洕A知識》為公共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高級經濟實務》一個科目,題型為主觀題,分別按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命制試卷。
三個級別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采用電子化考試方式,應試人員作答試題需要通過計算機操作來完成。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
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應試人員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